贵州省亲子鉴定执业指引

贵州省亲子鉴定执业指引

为规范亲子鉴定工作,保障亲子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贵州省亲子鉴定中心根据《亲子鉴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执业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贵州省从事亲子鉴定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二、执业条件

1. 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的亲子鉴定技术能力和设备;

(3)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4)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

(5)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 个人条件

(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身份;

(3)具有相关的鉴定技术能力和设备;

(4)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三、执业范围

1. 鉴定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贵州省进行个人或单位亲子鉴定工作。

2. 鉴定结果的保密

(1)鉴定结果的保密期限自鉴定完成后起不少于2年;

(2)鉴定结果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保密;

(3)鉴定结果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公开。

四、亲子鉴定流程

1. 采样

采样时,应保证采样环境清洁,采样方法和采样量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

2. 鉴定

鉴定时,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按照鉴定方案进行,并保证鉴定过程的安全。

3. 报告

鉴定完成后,应当提交鉴定报告,并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亲子鉴定费用

1. 鉴定费用

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承担。

2. 鉴定报告费用

鉴定报告费用由鉴定机构承担。

六、其他事项

1. 鉴定机构的选择

(1)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具有相应技术实力和设备的鉴定机构;

(2)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独立法人地位的鉴定机构;

(3)选择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的鉴定机构。

2. 鉴定人员的选择

(1)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具有相关鉴定技术的鉴定人员;

(2)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独立法人地位的鉴定人员;

(3)选择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的鉴定人员。

3. 鉴定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1)鉴定机构应当妥善收集和保管鉴定资料;

(2)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资料库,并保证鉴定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鉴定报告的提交

(1)鉴定机构应当按时提交鉴定报告;

(2)鉴定机构应当将鉴定报告的提交日期作为报告编号。

以上就是贵州省亲子鉴定执业指引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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