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公布的亲子鉴定机构(山东亲子鉴定规定)

山东亲子鉴定规定

山东亲子鉴定规定是指山东国民政府在1947年颁布的一项亲子鉴定规定,旨在规范亲子鉴定的管理和运作,保障亲子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山东亲子鉴定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亲子鉴定的适用范围:规定亲子鉴定适用于山东境内所有需要鉴定父子关系的人。

2. 亲子鉴定的机构和程序:规定亲子鉴定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机构应当经过国民政府的审批和监管。同时,亲子鉴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采样、样本鉴定、数据分析等步骤。

3. 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规定亲子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确认父子关系的重要证据。

4. 亲子鉴定的隐私保护:规定亲子鉴定过程中应当保护被鉴定人的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同时,规定可以对鉴定结果进行保密,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会公开。

山东亲子鉴定规定对于保障亲子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中国现代亲子鉴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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